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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钢冒充成正品钢 夫妻双双进牢笼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3-3-20 11:06 Wednesday
年四十多岁的李某、林某夫妇在利益的驱使下,伙同张某将不合格护栏立柱冒充合格护栏立柱生产、销售,最终难逃法网,夫妻双双进牢笼。而张某也因明知不合格护栏立柱仍帮助销售,也被同案提起公诉。近日,桐乡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妻子林某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6千元。

2005年6月,李某、林某夫妇与他人合伙出资承包了石门镇的一家村办企业,在并未取得螺纹钢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以回收的废旧护栏立柱为原料,加工生产成品护栏立柱螺纹钢、圆钢、扁铁并进行销售。2011年年底,几个人决定散伙,经过抓阄决定该厂转由李某一人经营。林某就负责给不识字的老公记账、开小票,张某则负责销售。

该厂曾因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护栏立柱而受到行政处罚,但李某、林某夫妇在利益的驱使下,毫无悔改之意,甚至变本加厉。

自2012年2月3日开始,该厂继续以城市拆迁旧房子时拆卸下来的二手钢筋、螺纹钢为原料,违规加工生产成品螺纹钢、圆钢、扁铁,并将这些劣质护栏立柱以低于正规护栏立柱的市场卖给造房子的农户。

今年3月14日,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厂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不合格甚至发霉的螺纹钢327吨,按销售市场每吨4100元计算,货值金额达134万多吨。案发前,三人已售出30多吨劣质护栏立柱,销售金额近13万。

桐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李某、林某相互结伙他人生产不合格护栏立柱冒充合格护栏立柱予以销售,共计357.83吨,涉案金额147万余元其中134万余元系未遂,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张某明知李某生产的系不合格护栏立柱仍帮助销售,销售金额达5.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三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林某、张某系从犯,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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